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河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各学科:
根据河北省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就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
二、评审原则
各学科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推荐排名表参考细则》(附件3)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学科实际情况的评审办法及评分推荐排名表,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说明:
细胞生物学专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按照分配指标,学科单独评审。(硕士2名,博士1名。)
其他专业:硕士生国家奖学金由组内推荐1-2名候选人,博士生没有指标限制,均可申报。学院联合评审,确定最终名单推荐至学校参评。(硕士10名,博士2名)
三、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10月10日,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奖学金申请”选择“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填写“申请理由”。表格中“成绩”和“成果汇总”由系统自动提取,请申请人点击“论文成果”,录入个人成果及获奖信息(共限填5项)。以上内容核对无误后,申请人点击“保存”,待学院审核、评审。
(2)学科初评,10月11日-10月14日,各学科可通过材料评审或者公开答辩等方式进行初评,每学科推荐1-2名硕士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至学院评审。
(3)学院联评,10月15日至18日。学院组织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制定评定细则。对各学科推荐候选人进行联合评审、排序,确定学院名单。公示2天后推荐至学校。
四、材料报送
10月14日前,各学科将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附件5)、信息一览表纸质版(附件6)及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交至李宁,附件4、5、6电子版发至lining@hebtu.edu.cn。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李宁,80787514.
生命科学学院
201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