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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培训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3

各位老师:

   根据河北省环保厅的要求,凡进入放射性场所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培训,持证上岗。请今后有进行同位素实验安排的老师,于周五(11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名单和时间发至kougd@hebtu.edu.cn信箱。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11月23日

附:石家庄市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人员初级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需求,经市环保局辐射处邀请,我院作为环保部培训机构,将于12月上旬在石家庄市举办2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销售和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的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使用γ射线探伤的除外);

2、生产、销售和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

3、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辐射工作人员;

4、其它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防护相关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电离辐射防护基础;

3、电离辐射工业应用及医疗应用中的安全与防护。

三、报到及培训时间

第一期:12月5-6日,12月4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12月7-8日,12月6日下午报到。

上课时间均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石家庄北方大厦(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电话:0311-86839896,85918899)

乘车路线:

1、火车站乘131路、132路;纪念碑乘37路公交车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纪念碑乘95路到政法学院宿舍站下车(北方大厦),路北即到。

2、北站乘164路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

3、南焦客运站乘77路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

4、白佛客运站乘63路至棉六站下车,路东转乘131路、37路、2路、132路、112路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每人600元(含学习费、资料费、讲课费、制证费、租场费午餐费等)。

2、学员若需住宿,费用自理。

3、培训费交费方式:

(1)报到时现金支付;

(2)汇款支付:请已汇款的学员报到时带好汇款单据复印件作为已缴费用证明。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帐 号:0502121609026400822

开户行:工商银行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六、具体要求

1、每期培训班以300人为限,报满为止。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请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组织人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1)见附件。

3、学员请将培训学员信息表(表2)填写好,并于表上粘上二张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4、培训结束后,经考核、考试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发证。

5、任何人不得代训代考,一经发现取消其培训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金祥,18735183188

卜锦秀,13835124652

周晋红,13834158271

附件:报名回执(表1

学员信息表(表2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核工业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培训中心

2017117

表2:

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学员信息表

 

性别

学号

身份证号

专业

文化程度

1.博士;2.硕士;3.大学本科;4.大专;5.中专;6.高中;7.初中;8.其它

工作单位

从事辐射工作类别

1.环保监管;2.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3.放射诊断;4.放射治疗;5.核医学;6.工业辐照;7.工业探伤;8.核子仪;9.测井;10.开放性实验室;11.同位素生产;12.同位素销售;13.射线装置的生产与销售;14.放射性物品运输;15.安检仪;16.科研;17.其它

技术职称

职务

手机号码

邮编

通信地址

注:①该表信息为制证及存档所用,请务必认真填写,于报到时交会务组;

②“学号”一栏报到时由会务组编制;

③请将一寸免冠照片粘于标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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