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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河北师范大学2018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各位同学:

我校2017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时间已至,根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结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一)省级项目资助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CSSCI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社会科学项目不少于2万字,自然科学项目不少于1万字。

(二)校级项目资助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不含增刊和会议论文等),并提交项目研究报告,社会科学项目不少于1万字,自然科学项目不少于5000字。没有公开发表科研成果,但积极开展了课题研究且研究成果明显者,可填写《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专家推荐结题意见书》,由本学科3名专家审定并出具同意结题意见后,申请结题,学院应从严掌握。

(三)2017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完成结题工作。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者,项目负责人需填写《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最迟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完成结题。

(四)于2017年之前立项尚未结题者,若具备结题申请条件,可随本年度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整理项目研究成果,填写《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审批表》《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项目负责人将经导师给出鉴定评语的《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审批表》,研究成果及其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经学院评审组评议并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结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定。

(四)评定意见为优秀或合格的,且有研究成果的,拔付剩余50%项目经费;通过结题评审但属于“专家推荐”者,须在毕业生前取得了科研成果,方可拨付其剩余50%经费;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不再拔付项目经费,并追回已拨经费。

三、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三、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一)《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审批表》一式十份(其中两份为原件,其余为复印件);填发《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材料。

(二)结题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1.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一式两份)。

2.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需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一式两份)。

3.所有申请结题的研究生,均须提交结题报告,一式两份。报告材料要有封面,包含标题、负责人、学院名称、编号、结题申报时间等信息,使用一号宋体字,美观排版。

4. 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成果未发表申请结题者,需另提交本学科3名专家审定同意申请结题的《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专家推荐结题意见书》一式两份。

(三)将以上个人材料按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基本情况登记表》中顺序分类排放、装袋、打捆,袋面粘贴封面签。

四、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2018年5月15日之前,将申请结题纸质材料送交学院科研办A404,将研究成果电子材料及《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基本情况登记表》电子版,打包后发送ysmxy@hebtu.edu.cn,材料包名称:“姓名(注明省级或校级课题)+2017年结项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结题申请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耿云云  80787509

   附件1:2016年立项延期结项名单

附件2:2017年立项结题名单

附件3:结题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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