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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根据河北省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就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基本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

二、评审原则

各学科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推荐排名表参考细则》(附件2)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学科实际情况的评审办法及评分推荐排名表,严格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证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说明:

细胞生物学专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按照分配指标,学科单独评审。(硕士2名,博士1名。)

其他专业:硕士生国家奖学金由组内推荐1-2名候选人,博士生没有指标限制,均可申报。学院联合评审,确定最终名单推荐至学校参评。(硕士9名,博士2名)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参评学年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0分;

(五)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六)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河北师范大学。

四、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10月1日-10月8日,个人向所在学科组评委会提出国家奖学金申请,并提交成绩单、成果等佐证材料。同时,申请人需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论文成果”,完善个人成果及获奖信息(共限填5项)。

(2)学科初评。10月9日-10月11日。各学科可通过材料评审或者公开答辩等方式进行初评,每学科推荐1-2名硕士、博士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至学院评审。

(3)学院联评。10月12日-16日,学院组织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制定评定细则。对各学科推荐候选人进行联合评审、排序,确定学院名单。公示2天后推荐至学校。

(4)获奖学生信息填报及学院审核、确定获奖等级。10月17日,获奖同学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奖学金申请”选择“国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填写“申请理由”。表格中“成绩”和“成果汇总”由系统自动提取,以上内容核对无误后,申请人点击“保存”。等待学院审核、评审。

(5)纸质版奖学金审批表打印、签字、盖章。10月18日,获奖同学登入系统,待学院审核通过后点击奖学金申请“打印”按钮,打印正式表格(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并进行线下签字盖章。

(6)学校评审。10月19日——10月25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评定,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2个工作日。

注:相关附件已经发送给学科主任。

五、材料报送

10月11日前,请各学科将《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一览表》(附件6)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办(理科6-A404),电子版发送至ysmxy@hebtu.edu.cn

10月17日前,请经公示获奖研究生,填报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奖学金申请;

10月18日前,请获奖研究生将《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打印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送至科研办。同时,博士国家奖学申请者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每人一册),送至科研办。

材料1:博士生获奖人选的《XXX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推荐排名表》

材料2:博士生获奖人选的《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正反面打印)

材料3:博士生获奖人员佐证材料复印件

评审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李宁     80787514(办)

     韩广欣   80787509(办)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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