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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选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2
各位老师:
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通知,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5号),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申请入库,现将我校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增选专家应为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2.高校专家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且排名前3。
二、注意事项
1.院士、国家杰青和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由国家奖励办统一组织入库,无需推荐。
2、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推荐。
3、省奖励办将根据专家条件择优向国家奖励办推荐,国家奖励办核准入库后,将直接邀请专家本人填写详细信息。
三、时间要求
请填写《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于2019年11月25日下班前发送到:ysmxy@hebtu.edu.cn。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80787508
附件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附件2:附件3 学科与分类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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