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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23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复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一、复试

1.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2.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为5月2日-3日,地点位于理科群3号楼会议室、理科群6号楼会议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水平与实践操作能力、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等几部分。具体如下:

(1)教育背景

综合考评考生所学专业,最后学历,外语水平,科研工作经历及成果等。以自我介绍形式进行。

(2)专业知识水平与实践操作能力

重点关注考生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掌握情况。基本实验方法和基本的实验操作技能熟练情况,是否具有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问答形式进行。

(3)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创新精神,是否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队合作意识及对未来的研究有自己的看法。以问答形式进行。

二、录取办法

1.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初试、复试。硕博连读生免初试,复试合格后优先录取。

2.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当年度确定的合格分数线(满分10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

3.复试合格(满分100分,成绩不低于60分);

4.各专业在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内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5.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一般为:(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2×50%+复试成绩×50%。

6.学院综合招生计划、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7.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8.学院内部导师间的调剂录取,优先同专业调剂录取,不同专业指标调剂分配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办法由河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准。

河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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