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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科学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各学科:

根据河北省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就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基本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9日前);

(6)参评学年(2016-2017学年)必修课成绩合格(70分)。

三、评审原则

各学科依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和指标分配方案(附件3),严格评审流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证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说明:

2017级博士生:硕博连读生为一等奖学金,其他学生为二等奖学金;

2015级、2014级博士生:细胞生物学专业按照分配指标,组内单独评选;其他学科在每年级各推荐1-2名一等奖学金候选人,由学院进行综合评议。各年级共计选出6名一等奖学获得者,其他学生为二等奖学金。

2017级硕士生:按照“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学科内排名,由学校发布获奖名单,推免研究生为一等奖学金。

2016级、2015级硕士生:学科按照分配指标,确定获奖名单。学年内必修课成绩低于70分者,不参评。

四、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10月10日前,申请人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奖学金申请”选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填写“申请理由”。表格中“成绩”和“成果汇总”由系统自动提取,请申请人点击“论文成果”,录入个人成果及获奖信息(共限填5项)。以上内容核对无误后,申请人点击“保存”,待学院审核、评审、确定名单后点击“打印”按钮,进行线下签字盖章。

2.学科初评,10月11日至10月14日。各学科根据文件要求及指标分配方案(附件3),成立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学科评奖实施细则,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推荐名单。

填写网上审核(导师账号)流程为:点击“导师日常管理”下的“论文成果管理”,结合申请人实际情况逐条审核填写内容,如通过点击“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批表方可显示成果内容。

3. 学院评审,10月15日——10月18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科初评结果进行审核评定,对2015级、2016级博士奖学金进行评定,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2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科于10月13日前,将2015、2016级博士学业奖学金候选人信息一览表(附件6)及佐证材料,报送至李宁。电子版发送至lining@hebtu.edu.cn

请各学科于10月18日前,将获奖研究生的《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和《XX学科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汇总表》(附件5)报送至李宁,电子版发送至lining@hebtu.edu.cn

评审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李宁     80787514


附件:2017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



生命科学学院

20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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