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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河北师范大学对教育部41号令贯彻实施督导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5
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督导调研准备工作的函
冀教学处函〔2017〕1号
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和教育部要求,为做好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深入高校了解各高校在修订和实施规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各高校实施相关规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进一步督促各高校树立以学生为本和依法依规治校的理念,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到11月下旬分赴各地各高校开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和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和调研主要内容
1.高校主要领导、学生管理主要部门对《规定》实施重大意义和主要精神的认识理解和把握情况;修订本校有关规定过程情况;
2.《规定》颁布和本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施行后,各高校组织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以及本校师生对有关规定的熟悉和了解情况;
3.各高校其它配套的相关规定和办法修订进展情况;
4.了解各高校修订和实施有关规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二、督导调研程序和方式
1.集中汇报会
2.师生座谈会
3.查阅资料
4.随机访谈
三、时间安排
10月下旬-11月下旬,赴各地市高校的具体时间和督导调研组成员名单提前另行通知。原则上赴某地市时将驻地所有高校集中在某一高校集中汇报,其它环节在每所高校进行。
四、其它事项
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督导调研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接待工作。请各高校围绕督导调研主要内容准备10分钟以内汇报发言稿。
联系人:曾凡锋 0311-66005135
附件2:河北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选集
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