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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积极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实施2017年河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现就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要求

项目主要围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教育大数据分析,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突出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教学过程;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强化教师队伍能力建设;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要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与教材建设、专业综合改革、二级学院改革试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项目建设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实践,力争取得一批有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数额

我校作为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本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立项项目10项。为调动广大一线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性,根据教育厅要求,推荐的10个项目中校级领导主持项目不超过1项。

三、经费支持

获得省级立项的项目经费从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专项经费中列支,有支出进度要求。为落实省教育厅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精神,新道科技将对部分省级立项的优秀项目进行资助。省教育厅择优遴选5-10项推荐教育部产学合作研究与实践项目。

四、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结合教学改革需要择优推荐,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2,请按推荐顺序排序)、《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见附件3,)报教务处教学项目管理科,同时发送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至zlgc@hebtu.edu.cn。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80789717。


附件1:2017创新创业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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