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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6

各学院:

为了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我校自2015年开始设立并评选了省校两级在读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现就我校2018年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分为省、校两级。

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用于在籍博士研究生,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用于在籍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为我校在籍全日制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不包括硕师计划研究生), 2016级、2017级博士研究生;

2. 申请人应基本完成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

3. 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例如,已发表了学术论文或进行了相关文献的收集和整理、先期已开展了科研实验等;

4. 每名研究生一次只能申请主持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6人(含主持人);

5.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

6. 申请人及主要参加人在学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未出现学术违纪情况;

7. 已经获批主持立项的研究生不得再以主持人身份重复申报。

(三)选题要求

1. 选题应为本学科前沿性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 一般应与学位论文选题具有相关性,但不做硬性规定;

3. 申请人参与指导教师的在研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4. 研究目标明确具体,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

5. 研究内容应具有明显的创新点;

6. 预期研究成果明确,切合实际;

7. 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二、申报名额和资助标准

(一)申报名额

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推荐申报2018年“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25项,我校设立申报2018年“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76项。学校根据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名额及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数量,省级、校级资助项目均按照1:1的比例,进行了名额分配。校级项目申报名额不足一项的,照顾推荐1项(见附件2)。

(二) 资助标准

1. 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项目资助1.3万元,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项目1.05万元。

2. 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资助标准,自然科学类硕士研究生项目资助0.3万元,社会科学类硕士研究生项目资助0.2万元。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或《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4),经导师推荐后,连同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材料提交报所在学院(填报份数,由学院按需自定)。

(二)学院初评

各学院成立由3—5名相关学科领域的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专家组,按照学校分配指标进行评选。学院初评应依据选题的学术性、前期研究成果、论证等相关因素,认真评选,择优推荐。学院将评选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后,将签章的《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以及《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于2018年3月5日(星期)前送交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交,视为放弃。

材料送交要求:

1.《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包括省级、校级,A纸双面打印,)一式十份,其中两份原件,八份复制件;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材料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制件一份。

2.《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材料;

3.把个人《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按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中顺序排放成十套,再把每一套材料装入信封袋中并在袋面粘贴标签,标签规格为纵向3次对折的A4纸,标签填写内容为:2018年XX学院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省级或校级,原件或复制件);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材料同上进行排序分成两套。所有材料,分类打捆。

(三)学校审定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和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

若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在河北省教育厅组织评审时落选,将其自然转为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资助标准也做相应调整。

四、立项资助

被确定为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上报河北省教育厅评审。待省级项目评审结果产生后,省、校两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名单将一并公布,予以立项资助。

五、项目管理

(一)学院应对本院已经立项的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认真管理。

(二)项目主持人应严格执行《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第六章《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负责项目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

(四)中期检查

学校拟于201812月对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将省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汇总上报河北省教育厅。届时,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

(五)结题要求

1.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一般要求在一年内结题,考虑到学术研究周期,申请延期并获准者,最迟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内完成结题。

2.获得校级项目资助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须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不含增刊和会议论文等),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项目研究报告;

3.获得省级项目资助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须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CSSCI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并提交不少于一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

4. 发表论文中,作者所在单位信息须体现“河北师范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字样,注明“本课题为河北省教育厅(或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字样。

材料报送安排:请欲申报的同学按要求整理材料,务必于3月5日上午10点之前交至科研办公室A404,电子版材料(附件2和附件3(申报校级项目)或者附件4(申报省级项目))发送至科研办邮箱ysmxy@hebtu.edu.cn.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河北省在读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资助项目的通知

附件2: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省、校两级用表)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4: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

附件5:2018年创新资助项目申报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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