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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根据河北省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就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基本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参评研究生名单信息见附件1。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9日前);

(6)参评学年(2017-2018学年)必修课成绩合格,70分及以上为合格。注:不及格学生名单见附件7。

三、评审原则

各学科依据《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和指标分配方案(附件3),严格评审流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证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

说明:

2018级博士生:硕博连读生为一等奖学金,其他学生为二等奖学金;获奖名单见附件5。 2018级硕士生:按照“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学科内排名,由学校发布获奖名单,推免研究生初试成绩记入满分。入学成绩及获奖名单见附件6。

2017级、2016级博士生:细胞生物学专业按照分配指标,组内单独评选;其他学科在每年级各推荐1-2名一等奖学金候选人,由学院进行综合评议。各年级单独评选出一等奖学获得者,其他学生为二等奖学金。

2017级、2016级硕士生:学科按照分配指标,确定获奖名单。学年内必修课成绩低于70分者不参评,名单见附件7。

四、评审流程

(1)个人申请。10月1日-10月8日,个人向所在学科组评委会提出奖学金申请,并提交成绩单、成果等佐证材料。同时,申请人需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论文成果”,完善个人成果及获奖信息(共限填5项)。

(2)学科初评。10月9日-10月11日。各学科组根据文件要求及指标分配方案(附件3),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学科评奖实施方案,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填写《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汇总表》(附件4)、《博士一等奖学候选人信息一览表》(附件8)交至科研办公室,电子版发至ysmxy@hebtu.edu.cn邮箱。

(3)学院审核。10月12日-16日,学院对各学科上报的名单进行整理审核,对博士一等奖学金进行评定,对学业奖学金获得情况公示。

(4)获奖学生信息填报及学院审核、确定获奖等级。10月17日,获奖同学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奖学金申请”选择“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填写“申请理由”。表格中“成绩”和“成果汇总”由系统自动提取,以上内容核对无误后,申请人点击“保存”。等待学院审核、评审、确定获奖等级。

(5)纸质版奖学金审批表打印、签字、盖章。10月18日,获奖同学登入系统,待学院审核通过后点击奖学金申请“打印”按钮,打印正式表格(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并进行线下签字盖章。

(6)学校评审。10月19日——10月25日,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评定,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2个工作日。


注:相关附件已经发送给学科主任。


五、材料报送

10月11日前,请各学科将《XX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汇总表》(附件4)、《博士一等奖学候选人信息一览表》(附件8)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办(理科6-A404),电子版发送至ysmxy@hebtu.edu.cn

10月17日前,请经公示获奖研究生,填报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出奖学金申请;

10月18日前,请获奖研究生以学科为单位,将《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打印,一式两份)送至科研办。

评审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李宁     80787514(办)

      韩广欣   80787509(办)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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