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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河北师范大学2019年度贵州茅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奖励品学兼优、科研优秀的研究生,我校从2018年开始与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河北省区、贵州茅台河北省经销商联谊会合作,设立了“贵州茅台奖学金”。今年对《河北师范大学贵州茅台奖学金评奖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我校2019年度贵州茅台奖学金的评奖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诚实好学,在科学研究或创新实践方面,取得优秀成果者均可申报。

科研成果必须是研究生在学期间产生、以河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含共享第一作者)。若本人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理论类科研成果要求:1.必须具有原创性、科学性和创新性。2.自然科学类原则上系在SCI、EI、ISTP以上、人文社科类在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CSSCI以上发表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品分析、案例分析等。

实践类科研成果要求:1.必须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或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在本学科领域公认的高层次专业展演、成果评选或技能比赛中获奖。以主办单位的政府机构级别、学术团体级别,展演或比赛活动设定的长期化、规范化程度,展演或比赛活动的公开性、评委会组成的权威性等因素为认定依据。3.有被政府领导批示并被政府、企业、教育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管理方案。4.获得国家授权专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

1. 参评当年有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当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当年必修课出现成绩不合格者。

4. 因本人学业成绩不合格延期毕业者。

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茅台奖学金者,在申报奖项时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奖励等佐证材料,不得在本次申报茅台奖时重复使用。

二、评奖名额及奖励金额

评奖60名品学兼优研究生,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学校根据评奖名额及评奖范围,按照1:1.2的比例,核定学院贵州茅台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学院推荐名额不足一名者,照顾推荐1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评奖推荐名额可在学硕和专硕之间进行适量微调。

评奖名额是按学院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分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核算分配。三、评奖程序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19年河北师范大学贵州茅台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材料份数要求,学院自定。科研成果为论文者,含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和封底)。

学院初评1.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或研究生科研秘书)等5-7人组成的贵州茅台奖学金评审组,全面负责本学院贵州茅台奖学金的评选、排序和推荐工作。2.贵州茅台奖学金属于社会捐资型奖学金,各学院评审组结合学校评奖办法,区别学业奖学金评奖条件,优化学院评奖体系,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的评选细则,把握好学硕与专硕之间评选条件的尺度与平衡,分类评选,择优推荐。

学校评奖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联评,确定拟奖励名单上报学校贵州茅台奖学金基金会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四、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11月25日下午3:00前将审批表、汇总表(纸质版,一份),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交至科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办邮箱ysmxy@hebtu.edu.cn

    如有疑问,请联系李宁,80787508.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贵州茅台奖学金评奖办法(修订稿)

附件2:2019年度贵州茅台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附件3:2019年度贵州茅台奖学金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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