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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组织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


各位老师:

  2021年上半年,我院8位博士,104位硕士的学位论文外审结果,均已返回。请各位学科于5月14日-5月25日期间,组织学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一、参加学位论文对象

   外审论文评审结果为合格的博士、硕士毕业生。

二、答辩委员会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或5人组成,委员一般由具有相应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其中至少应有1名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研究生导师担任。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委员一般应由具有相应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担任,其中至少聘请3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至少指导过一届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一般不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负责对答辩过程进行记录。

三、答辩程序

1.答辩前

各答辩组应提前3天向科研办提交答辩公告(附件1),由科研办统一在学院官网发布,并报备学位办。

2.答辩流程

(1)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2)指导教师进行申请人情况简介: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及考核情况、科学研究、学术活动及撰写论文等;

(3)答辩人进行学位论文汇报,博士研究生不低于30分钟,硕士研究生不低于15分钟;

(4)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

(5)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其他人回避),评议学位论文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对是否达到相应的学位学术水平标准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经2/3以上委员同意方为通过。(表决票见附件2,需提前加盖公章)。答辩委员会对答辩决议进行修订,在学生《培养档案》《学位评定材料》中相应版块签字;

(6)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3.答辩后

(1)答辩秘书于答辩结束后一天内,将表决票交至科研办,并进行答辩结果登统;

(2)5月26日前,将修订好的毕业生论文纸质版交至科研办,博士生一式两份,硕士生一式一份,版权页等均需签署完毕;

(3)5月26日前,将毕业生《培养档案》《学位评定材料》各一式两份,审核完毕,交至科研办。

四、答辩环节中硕士生学术水平的要求

按照我院2018年5月发布的《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硕士毕业学术水平要求》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应以第一作者(或等同于第一作者)的身份并以河北师范大学的名义在中文三类核心期刊发表属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或者中文二类及以上核心期刊,署名前3位;或者SCI源刊3区(不含3区)以下刊物,署名前3位;或者SCI源刊3区及以上刊物,有署名即可。

鉴于疫情对科学研究的影响,未达到文件规定的硕士毕业生本年度仍可参加学科组或者实验室组织的集体答辩。需填写《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学术水平鉴定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由答辩委员会就其学位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对是否授予学位给出建议。5月26日前提交学院学位分委员讨论、裁定。

附件1:xxx学科答辩公告模板

附件2: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模版

附件3 :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学术水平鉴定表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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